城乡规划专业介绍

时间:2020-04-02 11:10 点击数:

     
城乡规划   专业介绍
专业历史 长江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创办于2001年,2001-2004级为四年制本科,2005级及以后改为5年制本科;2009年在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城乡规划方向硕士研究生,2017年开始在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下招收城乡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在在校本科生规模250余人,研究生50余人。
专业特色 该专业着力于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知识和多方位的知识素养、掌握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技能、具有综合与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城乡规划高级人才,能在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管理、政府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开发策划以及相关法规研究等方面的工作的专业人才。目前,已形成中小城市总体及控制性规划、村镇规划设计、景区规划为强项的专业培养体系。经过近20年的办学,该专业已累计向社会输送了本、研层次的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千余人。主要就业领域为规划类设计院(含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土地规划院)、政府规划行政管理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农村局和各级政府机构)和房地产公司。
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美术基础模块(素描、色彩、形态构成)、建筑设计模块(建筑设计基础、民用建筑设计、公共建筑建计)、工程学模块(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测量学、建筑结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规划学模块(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绿地和风景园林规划)及规划管理模块(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土地利用规划、地理信息系统)。
专业学制 五年
师资力量   城乡规划专业现有校内专职教师14名,其中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副教授6人;教师中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有5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有4人(该专业另有外聘兼职硕导7人)。
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 224 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 128 学分,实践教学 54 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10 学分)42 学分。自主发 展计划 10 学分。
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