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三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决议

时间:2017-10-29 17:48 点击数:

     

           城市建设学院三届三次教职工
暨工会会员大会决议
(2016年1月15日城市建设学院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通过)
城市建设学院三届三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大会于2016年1月15日在学院会议室举行。在校的教职员工 89人出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了杜国锋院长代表学院作的学院工作报告,曾磊副院长作的财务工作报告,许战同志代表分工会作的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院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民主监督委员会、设计生产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章程,讨论了学院奖励性津贴分配办法修正案,推选了新一届民主监督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讨论了有关学院建设、发展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认为,杜国锋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一年来学院各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学院在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差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学院工作全局进行了清晰阐述,并结合学院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切实可行的2016年乃至十三五时期的工作任务,为学院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会议认为,学院将2016年定为基础管理、制度创新年,是十分正确的决定,抓住了学院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抓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一定能推动学院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认为,学院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分工会会费使用情况的说明,客观、清楚。对学院把有限的经费保证教学、科研、设计生产工作的做法予以肯定。会议建议,今后要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学院发展建设。
会议认为,学院分工会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在反映教职工心声、维护教职工权益、组织教职工活动、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以及在为广大会员办实事、送温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分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发挥了工会凝心聚力的作用。会议建议学院党政应当更加重视分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分工会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积极作用,增强学院集体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推动学院各项建设事业不断向前。
会议认为,学院正式创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院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民主监督委员会、设计生产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并通过大会赋予其相应职权,是学院上下“三严三实”学习实践的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治院的重大举措,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必将对学院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会议认为,学院奖励性津贴分配办法修正案还不够成熟,对年轻教职工、职称低、课时较少的教职工的利益考虑不够,应当进行适当修改后再行讨论。
会议号召全体“城建人”在学院党政带领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精神,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在新的一年中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