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20-04-02 10:43 点击数:

     

一、基本学制:五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主要在专业规划编制单位、管理机关、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开发与管理、研究和教育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程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处理城乡发展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遗产的复杂关系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础;

2.具有全面的城市规划专业基础理论、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方向;

3.具有较强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能力,能够参与城乡道路与交通规划、市政工程规划、环境生态规划、区域规划、景观与游憩系统规划以及城市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社区规划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文献资料并具有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

5.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组织能力和交流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城乡规划。

2.学位课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原理、城市建设史与规划史、城乡社会综合调查、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详细规划设计、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城乡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绿地与风景园林规划、城乡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水彩实习、测量实习、古城调研与测绘、设计院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五、专业特色

依据《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全面的基础理论、丰富的工程实践和高年级导师制等多样化的教学体系,形成创新性、适应性和实践性的人才培养特色。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210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28学分,实践教学38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44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城乡规划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附件:城乡规划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