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2025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09:37 点击数:

     


根据《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研院发〔2020〕15号)所有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之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无论何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皆需保证开题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12个月2025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的对象

拟于2025年申请硕士学位、且未进行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开题。

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开题工作的安排

3月14日——3月31日

以导师或科研团队为单位向系部提交开题答辩安排(附件3)及开题答辩公告

4月1日——4月14日

以系部为单位进行开题答辩

4月25日前

提交材料

、开题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相关导师学生注意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2、凡没有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环节或开题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按规定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办也将不接收其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改变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则需重新做开题报告答辩工作;

3、研究生参加开题答辩时,必须由本人用多媒体(PPT)形式汇报,不得找其他人替代,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由本人提出延缓答辩申请,经研究生院和学院同意后,可另行选择合适时间进行答辩,研究生进行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评议小组针对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围绕选题、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展开评议,能否转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出意见。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程序;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延期答辩,延期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得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但研究生半年后可继续申请开题。

5、提交材料说明:答辩结束后提交纸质版附件1(学硕)或附件2(专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用A4纸张大小打印)2份原件,签字盖章完善后的扫描件PDF版一份,以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命名各位研究生必须将开题报告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由导师确认。



附件1:长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2:长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长江大学2025年月预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