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和《城市建设学院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将城市建设学院2027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一、名额分配 城市建设学院2027届推免生计划分配名额:21人。综合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位点建设及专业认证通过情况,根据各专业申报资格通过人数,同时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最终确定的2027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 名额分配 候补名额 1 城乡规划 4 1 2 建筑学 2 1 3 土木工程(卓越) 6 2 4 土木工程(国际) 4 1 5 智能建造 2 1 6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 1 合计 21 7 二、排名方式 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首次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外语四级百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推荐)。 在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如发现拟推荐学生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学生本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按以下规则递补: 1. 优先在对应专业内,按照本专业候补人选排名依次递补; 2. 若该专业无有效候补人选,则按大类,即建筑类(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类(土木工程、土木国际、智能建造、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以大类内全部候补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开展递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