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引领  -  组织建设  -  正文

关于确定于子程等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5-03-17     点击: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 2025 3 17 日确定 于子程 5 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为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5 3 17 日至 2025 3 23 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党支部将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胡老师 0716-8060732

办公地点:南苑22A126

电子邮箱:304568836@qq.com





中共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202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