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城建、魅力城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基本形式和内容
学院党委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一)党委会
学院党委或党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讨论、布置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党委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党员发展、党员转正等重大事项。
(二)党政联席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听取各分管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讨论、决定教学、科研、设计生产、学生事务、党群事务等日常工作,调度正常教学秩序。
(三)党员大会
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落实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廉政教育,布置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学习。
(四)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主要指领导班子里的党员领导干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生活会。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一般由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确定主题,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至次年二月召开。民主生活会要突出主题,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搞形式主义的要纠正,对走过场的要重开。
(五)党课
学院党委组织的党课每学期开展1次,上学期党课安排在“七一”前后,下学期党课安排在元旦前。党课的主要内容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教育教学理论、师德师风等。党课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来讲学,也可以由党委成员或其他党员主讲,党委书记至少要讲1次党课。
(六)支部书记培训
每学期组织一次支部书记培训。主要交流支部工作方法,学习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提高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
(七)党委中心组学习
党委中心学习组成员由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组成,并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学院领导参加集中学习。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吸收部分骨干教师参加学习讨论。
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不得低于8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主要学习经典著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等。处级干部必须每年精读1本经典原著,开展1次主题发言,参加1次专题调研,撰写1篇学习体会或调查报告。
(八)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学校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学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一)“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三个月召开一次(每年4次及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
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党课。支部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七一” 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或其他党员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至少要讲1次党课。党课可以由党总支统一组织,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也可以由支部自行组织安排。
(二)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可以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开展。
(三)“创先争优”与民主评议党员
学院开展“四争四创四满意”的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前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底集中开展1次。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好“四评”:党员对照评议标准作出自我评价,自评打分; 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 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党组织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等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党性不强、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及时稳妥慎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
(四)联系师生
每个教工支部联系一个学生班级,每名教师党员联系1—2名教师或学生。
(五)支部学习
每学期集中组织2次以上,每次时间不低于1小时,落实主讲人(或主要发言人),认真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内容围绕立德树人展开。支部学习可以与学院党委组织的学习结合开展。
(六)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学校党委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一)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学院党委和各支部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做到有通知;有考勤记录;有主要议题和相关事项;有完整详细记录;有照片;有小结。
中共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党委
二0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