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14:57 点击: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评估合格,合格有效期为3年,自2014年5月起至2017年5月止。具体文件见附件。
上一条:【培养方案】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下一条:学院获批一项教育部—欧特克公司专业综合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