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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05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文件和《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2023级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面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面试具体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考核以及提出拟接受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面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长:姿

副组长:黄向阳周洁如

 员:李振、丰燕、吴小刚徐齐帆、魏民生、袁子昂

 书:余韬

2、学院教学办负责资格审查、上报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我院各专业拟接收转入计划

建筑类:30

土木类:30

三、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城市建设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对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规定执行

四、选拔

 (一)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时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面试采取学生陈述、面试专家提问等方式对进入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精神面貌、心理健康状态、逻辑思维能力、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及学习计划等(建筑类需考核学生的手绘基本功)。

2、仅接收心理健康的学生。

3、面试专家根据学生表现打分,面试总分100分。

(三)拟转入学生名单确定

按大一上学期的必修课程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形成拟转入学生名单,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本科生院复核。

五、其他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城市建设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2、联系与咨询:老师  0716-8060459

 

城市建设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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