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会,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学院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品学兼优、踏实肯干、作风优良的学生干部队伍,经学院研究,决定选聘城市建设学院第20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岗位职数
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素养好,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未来计划”、“腾飞计划”学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上青年大学习完成率(截止本学期第19周)为100%;
2.品学兼优: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能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原则上学习绩点达2.5以上;
3.踏实肯干:好学上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4.作风优良: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在学生中群众基础较好,具有一定公信力。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6月20日至6月27日)
有意参选的同学加入遴选工作QQ群:群号831438527。填写报名表(附件2),提交支撑材料(包括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等电子版材料即可)。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西校区交到学生服务中心2楼城建学院辅导员办公室,东校区交到南苑22#A1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3541960473@qq.com。
(二)资格审查(6月28日)
学院团委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6月29日)
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包括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
(四)考察(6月30日)
学院将根据申报者的一贯表现和现场面试成绩,并到学生所在班级、寝室、所在学生组织等进行走访考察,最终确定拟用人选。
(五)公示(7月1日至7月3日)
学院将对拟用人选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六)试用及任职(7月4日至10月4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组织召开学生干部大会,宣布遴选结果,明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表现合格即下文聘用,颁发任职聘书,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选优配强。院团委、学生会等院级各类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遴选工作,广泛动员、积极推荐,做好本职工作的交接和培训。
2.全面发展,重在历练。全院学生要珍惜大学时光,主动争取岗位历练,在工作实践中砥砺品格、提升能力,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学院作贡献,做到以学为主、全面发展。
附件:
1.城市建设学院第20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岗位及人数一览表;
2.城市建设学院第20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遴选报名表;
3.城市建设学院第20届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遴选报名汇总表。
共青团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委员会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