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和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学校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程、农业、体育、工商管理、法律、护理、艺术、临床医学、风景园林、会计、兽医、社会工作、翻译、教育等1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0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湖北省杰青1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3人、长江杰出人才1人、长江领军人才1人;湖北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博士生指导教师3人,硕士生指导教师28人。学院设有2个实验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湖北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筑技术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与荆州市政府共建实验室:数值模拟与BIM技术中心;1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油气储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面积5200多平方米,拥有设备1100多台(套),资产总值1300余万元。。
学院建有3个省级科研平台:油气钻采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油气储运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校级研究机构:结构工程与防灾研究所、岩土力学与工程研究中心;3个院级研究平台:历史建筑研究中心、BIM中心、水健康循环工程研究中心。土木建筑与环境学科群为学校优势学科群。经过长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结构工程为先导,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环境工程、岩土工程为基础,建筑材料、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学与城乡规划和工程管理为发展范畴的整体学科分布。学院在工程结构震害防治理论及应用研究、在役结构防灾安全性评估、土木工程结构加固技术、油田污水处理技术等研究方向具有特色与优势。
二、招生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办〔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招生专业如下:
1、0814土木工程(学术学位)
081401岩土工程、081402结构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6桥梁与遂道工程、0814Z1工程管理。
三、报名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土木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网上申请正式开始前截止。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给申请学科所在学院联系人进行初审。
(一)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开始时间:2023年2月12日。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打印件(方法见附件3);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填写的《长江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我校2022年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具体日期及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城市建设学院网站通知。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根据《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2) 64号)及《城市建设学院关于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申请人需根据城市建设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应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核,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七、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土木工程学术型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通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认定、申请期间学术方面成绩认定、学位论文水平认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长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长江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缴纳学费
学费总金额30000元/人。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20000元/人,学员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核缴纳学费;第二阶段10000元/人,学员需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第二阶段学费。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参考《计划财务处关于学生缴纳2022-2023学年学费等费用的通知》(网址https://cwc.yangtzeu.edu.cn/info/1125/6684.htm)进行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0322(张老师)
QQ群号码:856654761(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咨询)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网站:http://chengjian.yangtzeu.edu.cn/
我校及城市建设学院以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城市建设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长江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2201/t20220119_595236.html
附件3:学位认证报告获取办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由学信网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