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平安、文明离校,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磊、孙涛
副组长:秦良斌、肖桃李、张继承、叶长才
成 员:周喆、盖东芳、魏民生、胡冰恒、龚玉云、金红、张瑞、游蕾、何丕文、张露、
程宏伟、付承刚、吴林松、路世伟、陈佳琳
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主 任:秦良斌
副主任:周喆、龚玉云、张瑞
成 员:胡冰恒、魏民生、何儒权、刘安琪、金红、陈佳琳、宋文镖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叶长才
副组长:秦良斌、周喆、魏民生
成 员:游蕾、何丕文、张露、程宏伟、付承刚、吴林松、路世伟
3.部门分工
(1)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审核、制作、发放等相关工作由肖桃李副院长总协调,教学办和学工办配合完成。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审核、制作、发放等相关工作由张继承副院长总协调,科研办和学工办配合完成。
(3)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秦良斌总协调,学工办负责落实毕业生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档案报到证、党团关系转接、毕业鉴定、疫情防控、退宿手续等工作。
二、毕业生离校期间主要工作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部门 |
5月23日-6月14日 |
全天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
学工办22#A126 |
胡冰恒、魏民生、周喆、盖东芳 |
5月25日(星期三) |
15:00-17:00 |
“感恩的心 眷恋的情”毕业生座谈会 |
22#A124 |
周喆、盖东芳、何儒权、魏民生、胡冰恒 |
5月23日-27日 |
全天 |
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 |
各支部自定 |
盖东芳、周喆、魏民生 |
5月27日-29日 |
待定 |
毕业生体检 |
东校区医院 |
胡冰恒、陈佳琳、班长 |
5月30日-6月1日 |
全天 |
毕业班会(安全教育、疫情防控、 诚信感恩、学习监察法) |
各班自定 |
班主任、 班长、团支部副书记 |
6月3日(星期五) |
7:00-8:00 |
毕业生合影 |
主教前 |
周喆、盖东芳、胡冰恒、刘安琪、陈佳琳、宋文镖 |
6月9日(星期四) |
14:30-16:30 |
学院学位授予典礼 |
四食堂三楼会议室 |
周喆、盖东芳、刘安琪 |
6月1日-15日 |
全天 |
欢送毕业生活动 |
各班自定 |
班主任、 班长、团支部副书记 |
6月13日-20日 |
全天 |
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 |
另行通知 |
后勤集团 |
6月10日前 |
18:00-21:00 |
开放跳蚤市场 |
西一门灯光球场 |
保卫处 |
6月15日-20日 |
全天 |
毕业生档案整理 |
学工办22#A126 |
盖东芳、胡冰恒、陈佳琳、雷齐善 |
6月15日(星期三) |
8:30 |
长江大学毕业典礼 |
东校区大礼堂 |
胡冰恒、陈佳琳、宋文镖 |
6月16日(星期四) |
18:00 |
学院领导、教师走访毕业生寝室 |
学生宿舍 |
周喆、盖东芳、胡冰恒、刘安琪、陈佳琳 |
6月13日-20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全天 |
离校手续办理 |
学工办22#A126 教学办9教203 |
周喆、盖东芳、胡冰恒、陈佳琳、龚玉云 |
5月23日-6月30日 |
8:00-24:00 |
辅导员值班,处理毕业生相关事宜 |
学工办22#A126 |
全体辅导员 |
1.毕业生教育与离校工作是学校对学生教育、培养的重要环节,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稳定。相关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谋划所负责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优化办事程序,为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2.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班主任对暂未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给予更多指导和关爱,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3.切实加强毕业生教育及安全管理。各班主任、辅导员要广泛开展毕业谈心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谈心等形式收集毕业生对学校和学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安全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疫情防控教育,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长江大学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饮酒的暂行规定》,落实学生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生聚餐活动。
4.全体教职员工要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毕业生离校工作当中,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学生爱校情怀,给学生留下对大学的美好回忆。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毕业生离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请在第一时间联系年级辅导员、学院领导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相关联系电话如下:
长江大学安全保卫处:0716-8060110
院党委副书记 秦良斌:18986661979
学工办主任 周 喆:18986668817
研究生辅导员 盖东芳:18986661805
18级辅导员 陈佳琳:15171147724
17级辅导员 胡冰恒:15623499673
19级辅导员 何儒权:18120501704
20级辅导员 刘安琪:18674077856
21级辅导员 魏民生:15807183120
五、相关说明
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与毕业相关的各种仪式(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等)、或在证书签署日期前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办理完离校手续,只是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的相关组成部分,并不代表在校学习过程的结束。
学生毕业和取得学位的法定时间以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在证书签署日期(含)之前,毕业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学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长大校发[2017]150号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