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栏目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城建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因疫情防控致困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6     点击: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学生的资助与帮扶工作,根据学校《2020 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长江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88号),学院拟开展因疫情防控致困学生的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目前在籍、在册的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未受到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优先获助

1.近期学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家庭主要劳动力复工复产困难,生活经济困难的学生;

2.近期学生本人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近期学生本人或同住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或变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近期学生家庭遭遇特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

5.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利、且2020年寒假回家路费有困难的学生;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关注、特殊资助的学生。

(二)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受资助

1.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疫情防控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2.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资助流程

1.自愿申请: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长江大学因疫情防控致困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至年级辅导员;

2.学院评议、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联合班主任及辅导员召开资助工作会议,评议提交申请学生的困难情况及德智体美劳能安发展现状,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受资助人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处官网公示全校受助学生信息3个工作日,学校师生无异议后,发放专项资助金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三、材料上交时间

1、申请同学务必于20201128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和电子版备案表(附件2)交到指定办公室和指定邮箱,逾期上交无效。

注:纸质版申请表和电子版备案表都需上交

东校区2019级、2017级(含2019级专升本)、2016级纸质材料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南苑22A126办公室),2019级何儒权老师,2017级胡冰恒老师,2016级陈佳琳老师。2018级交至9202办公室门口档案袋,西校区2020级纸质材料上交至刘安琪老师办公室。

各年级电子表邮箱发送地址:

2020级:卢顺邮箱:1020529121@qq.com

2019级:许鸿博邮箱:1348225333@qq.com

2018级:林雨婧邮箱:1583489946@qq.com

2017级(含2019级专升本):李顺邮箱:1160547335@qq.com

2016级:陈佳琳老师邮箱:1501975261@qq.com

 

 城市建设学院

20201126

附件:

1.附件1长江大学因疫情防控致困学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2.附件2 2020年因疫情防控致困学专项资助申请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