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三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凡申请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学籍库中有学籍。
二、严格评审标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学生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交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三、按时报送材料
我院采用学习能力综合排名,以2019-2020学年必修课成绩为基础,若在科研领域、竞赛领域有突出成绩者可按相应等级进行加分。其中加分项详见附表1《学习能力综合排名表(样表)》中各项指标。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0年10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表格及加分项支撑材料复印件交到9号教学楼202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可放置门口档案袋)。
需上交以下材料:
1、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纸质材料1份正反一张纸);
2、附件2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只交电子文档,见附件2);
3、支撑材料复印件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完成学生学习能力综合排名,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答辩,答辩事宜后续通知。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1369521716 @qq.com,发送文件时注明班级姓名。
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
附件2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表1学习能力综合排名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