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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博士 (2019 年度)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18-12-14     点击: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您在这里一定能充分施展抱负、展现才华、实现人生最大价值,我们将为您提供富有挑战和竞争力的事业平台与薪酬待遇。

  学院现有 5 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5 年制)、城乡规划(5 年制)、工程管理。 2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工程、风景园林学,涵盖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工程管理 9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 个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在二级学科博士点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下,招收地下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土木工程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教育合格评估。土木工程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

  一、海内外博士招聘条件

(一)博士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为 35 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或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 1 篇被 SCI、EI 期刊或 CSSCI 收录。

  4.身心健康,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5.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根据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分为 A、B、C 三档

(三)说明

  1.上述各类博士的论文条件中,要求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考核时已见刊)。SCI 分区按中科院最新 JCR 小类标准认定。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

  2.A 档、B 档博士的第一学历可放宽。

  3.高层次人才按《长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二、海内外博士待遇

  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博士津贴

  (1)安家费发放形式:在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可一次性全额发放安家费;否则,安家费首次发放一半,剩余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分 4 年发放。

  (2)科研启动费资助期为 3 年。  

  (3)对于学术水平超过 A 档的博士,定为 A+档。设立人才引进调节基金, 对 A+档博士或世界排名前 300 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毕业的博士或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从优面议。具体标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报人事处审核确定。

  2.居住及工作条件

学校提供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间),前 2 年房租由学校补贴,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居住条件,供其“拎包入住”。 学校为每位博士提供工作室,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工作设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实验室,搭建实验平台。

  3.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可按人事聘用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与校内同岗同类人员相同的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

  配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给予事业编制。

  A 档及以上博士,经学校研究,其配偶可适当放宽条件或给予事业编制。

  学校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市内优质教育资源。

  4.低职高聘

  未取得副高级职称者,经协商同意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期限为 2 年;已取得副高级职称者,经协商同意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期限为 3 年。

  三、博士招聘计划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9 年博士招聘计划

 四、应聘方式及简历内容

  可通过 E-mail 或邮寄向我校投递简历,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简历中应有以下基本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情况(SCI 论文注明分区),配偶及子女情况。

  五、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gfd1125@163.com;rcyj@yangtzeu.edu.cn

  咨询电话:0716-8060980,0716-8062052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 1 号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或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邮政编码:4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