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和《城市建设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将城市建设学院2025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一、名额分配
城市建设学院2025届推免生计划分配名额:18人。综合推免学生资格审核情况、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专业认证通过情况,同时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最终确定的2025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专业 |
名额分配 |
候补名额 |
1 |
城乡规划 |
2 |
1 |
2 |
建筑学 |
2 |
1 |
3 |
土木工程 |
6 |
2 |
4 |
土木工程(国际) |
3 |
1 |
5 |
智能建造 |
1 |
0 |
6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1 |
|
合计 |
18 |
|
二、排名方式
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首次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外语四级百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推荐)。
在拟推荐名单公示期间,若拟推荐学生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则依据各专业候补入选的排名依次在对应专业递补。如果无候补的专业学生退出,按照建筑学,城乡规划的顺序替补。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