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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城市建设学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0-01-09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正式启动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宜如下。

一、修订依据

1.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专业应根据专业评估认证中对毕业标准、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长江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二、修订工作组人员组成

长:曾磊

副组长:肖桃李

员:黄文雄 黄向阳 彭蓉 鲁长亮

各专业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分小组,以系主任为小组组长,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统一进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三、修订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分为研讨拟定、学院论证、修改完善、审核实施四个阶段。

1.研讨拟定(2020115日~2020330日)

 (1)各专业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工作小组在对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充分调研国内外高校(国内985211高校3所,同类高校5所)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

2.学院论证(202041日~430日)

 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包括至少1位行业专家、1位企业专家)和毕业生代表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

3.修改完善(202051日~530日)

1)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对培养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与论证,使之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

2)各专业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审核实施(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培养方案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