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长大校发〔2023〕第40 号)相关工作安排,决定成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专项工作组。 一、工作组成员: 组长:谌姿 肖桃李 副组长、执笔人:黄向阳 成员:余韬 蔡威威 魏民生 李振 吴小刚 丰燕 徐齐帆 折海成 二、工作职责 执笔人负责自评报告撰写,各办公室,各系负责收集支撑材料,并按指标分类整理成电子文档。学院教学办负责汇总,编制附件电子目录,附件文件按指标分类建档。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1日召开工作组会议,启动自评报告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任务逐条分配到各办公室、各系部。 2023年12月23日,基本完成自评报告,教学办汇总支撑材料。 2023年12月25日,会议讨论报告及附件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日 修改、补充材料 2024年1月3日,完成所有内容,准备上报本科生院 教学办,院办,学工办,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安排,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支撑材料准备工作。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