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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人:城市建设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08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磊  孙涛

副组长:肖桃李  周俊

组员:李振  黄向阳  丰燕  徐齐帆  

秘书:魏民生 龚玉云

二、分流对象

2021级土木类、建筑类全体学生

三、分类方向

专业大类

分流专业

控制班级数(个)

备注

土木类(188人)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

原则上低于20人不开班

智能建造

1

土木工程(卓越-建筑工程)

1

土木工程(卓越-道桥方向)

1

土木工程(卓越-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

1

建筑类(115人)

建筑学

2

城乡规划

2

四、基本原则

1)志愿优先,绩点作为重要依据;

2)统筹兼顾,利于专业平衡发展;

3)适度调剂,利于学院学科建设;

4)宁缺毋滥,打造优势专业品牌;

5)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五、分流办法

(1) 学生根据意愿填写《城市建设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土木类每人必须按序填报3个志愿(不得重复),其他专业每人必须按序填报2个志愿(不得重复);

(2) 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按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见附件)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绩点相同时,按照大学英语(上)成绩分高者优先,将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

(3) 各专业在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录取;

(4) 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几点说明

1)专业分流是指按专业大类招生或大类培养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在大类内选择主修专业,不可以跨大类填报志愿。

2)留级生不参与此次分流,根据留级前专业直接编入新班级。

七、具体安排

1)班会:2022年4月15日前

2)宣讲:2022年4月17 

3)填写志愿:2022年4月14日

4)统计填报结果:2022年4月14日

5)统筹分流: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17日

6)公示分流结果:2022年4月18—2022年4月20

7)宣布分流结果,并上报教务处:2022年4月20

                                        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