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二)(三),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本科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于2021年5月8日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城市建设学院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1 |
201403786 |
孙文辉 |
2014 |
建筑学 |
建筑11402 |
休学期满,在开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
2 |
201203492 |
余亚楠 |
2012 |
建筑学 |
建筑11203 |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
3 |
200905810 |
梁晓东 |
2009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土木10901 |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
4 |
201205555 |
张焰刚 |
2012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土木1205 |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
5 |
201201946 |
符芳杰 |
201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给排水11302 |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学办(9号教学楼二楼203办公室),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459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