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的精神,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磊 孙涛
副组长:肖桃李 周俊
组员:李振 黄向阳 丰燕 徐齐帆 黄庆瑞
秘书:刘安琪 韩慧宁 龚玉云
二、分流对象
2020级土木类、建筑类全体学生
三、分类方向
专业大类 |
分流专业(班级) |
控制班级数(个) |
备注 |
土木类(174人) |
土木工程(卓越) |
1 |
22人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 |
低于20人不开班 |
工程管理 |
1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1 |
土木工程(道桥方向) |
1 |
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方向) |
1 |
建筑类(93人) |
建筑学 |
2 |
城乡规划 |
2 |
四、基本原则
(1)土木卓越绩点优先;其它方向志愿优先,绩点作为重要依据;
(2)统筹兼顾,利于专业平衡发展;
(3)适度调剂,利于学院学科建设;
(4)宁缺毋滥,打造优势专业品牌;
(5)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五、分流办法
学生根据意愿填写《城市建设学院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每人必须按序填报3个志愿(不得重复)。土木卓越方向的志愿根据绩点高低选出22名学生成立土木卓越班,且必须满足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他专业和方向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上学期的绩点成绩从高到低,在班级人数范围内分流;分流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依次进行,志愿级差为0.2分,如某同学未被分流到第一志愿专业,则绩点减0.2分进入第二志愿专业重新排名,以此类推。学院原则上至少满足其中一个志愿。如不按要求填写,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类的专业内调剂。
六、几点说明
(1)专业分流是指按专业大类招生或大类培养的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在大类内选择主修专业,不可以跨大类填报志愿。
(2)留级生不参与此次分流,根据留级前专业直接编入新班级。
(3)土木工程(国际)的同学不参加本次分流。
七、具体安排
(1)班会:2021年4月8日前
(2)宣讲:2021年4月8日14:00,西校区农科大楼1058室,具体专业如下:
土木类 |
专业(班级) |
宣讲时间 |
宣讲地点 |
宣讲负责人 |
道路与桥梁方向 |
14:30~15:30 |
西校区农科大楼1058室 |
阳霞 |
地下与岩土方向 |
郝勇 |
建筑工程 |
雷小宏 |
土木卓越班 |
工程管理 |
15:30~15:50 |
黄庆瑞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15:50~16:10 |
刘浩 |
建筑类 |
建筑学 |
16:20~16:40 |
高杨 |
城乡规划 |
16:40~17:00 |
乔杰 |
(3)填写志愿:2021年4月8日
(4)统计填报结果:2021年4月9日
(5)统筹分流: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1日
(6)公示分流结果: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4日
(7)宣布分流结果,并上报教务处:2021年4月15日
城市建设学院
2021年3月30日